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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藏医院2023年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日期:2023-07-03 18:08:18  点击:  所在栏目:医院新闻
青海省藏医院成立于1983年,是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历经三十多年,现已发展成为集藏医药医疗、教学、科研、药物临床试验、药物研发、预防保健、国际交流为一体的三级甲等藏医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国家重点民族医医院、全国藏医药信息化示范单位、青海省示范藏医院、全国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青海大学藏医学院非直属附属藏医院、青海省蒙藏医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青海省藏医临床研究基地、全国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省级定点体检医疗机构、全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是青海乃至全国藏医药窗口单位。
基地借助新院区建设的契机,统一规划并建设了一座集临床、教学、示教、操作、考核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培训基地。2017年基地被认定第二批新增藏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3年基地招录藏医专业、藏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住培医师结业时具备“三甲”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在相关临床科室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
三、招生计划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下达计划及我院培训基地需求,2023年基地计划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55人,其中藏医专业25人,藏医全科专业30人(主要面向青海省内免费订单定向藏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专业招收人数可根据招录考试成绩及面试进行调剂。
四、招收对象
1.社会人住培医师: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藏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单位委托住培医师:选派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后须回委派单位工作。
五、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
(1)持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日期在就读本科之前(就读时间以本科学籍档案上的时间为准),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必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
2.专业要求:藏医学(含藏西医结合方向)专业;藏医全科专业招录主要面对青海省内免费订单定向藏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各专业报名人员均须确定能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后方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内(包含30周岁),硕士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4.其他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考虑。
5.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需由所在单位与基地签署委托培训合同,并统一出具同意送培证明。
6.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
六、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申请人员需如实填写《青海省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单位人报名时需填写相关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3、申请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填报相应志愿专业,志愿提交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
七、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期间,由基地统一审核各申请人员报名信息。
2、报名医师应携带以下材料:
(1)《青海省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需本人亲笔签字,委培单位人需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社会人不需要盖章。
(2)外单位委派人员需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推荐信。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7月24日。
2.报名地点:青海省藏医院培训中心三楼教学科。
3.凡报名扫下方二维码入群,相关具体事宜将在微信群通知。
4、附表:《单位委派医师推荐信》及《青海省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报名表》在公共邮箱下载:szyyjxk@163.com,密码:szyyjxk123。
5、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笔试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点:青海省藏医院。
(3)考场:将于微信报名群通知。

九、学员录取
整个招录过程由基地纪检监察科全程监督,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志愿录取相应的培训对象,基地审核后,报青海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备案。招生工作结束后,由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公布结果。新招录住培医师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书面证明材料向培训基地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住培招录考试。
十、培训期间相关事宜:
(一)申请报名者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在报名期间保证通讯设施畅通。如有培训政策、培训招录等相关问题可向培训基地咨询。
    (二)申请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报名及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培招录考试。
    (三)参加住培招录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旦发现作弊,在全省范围通报3年内不得参加住培招录考试。对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全省通报,并取消下一年度住培招录考试资格。
    (四)培训期间病、事假等各类假期合计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予以延期一年毕业。
(五)若经录取,中途退培者,3年内不得再参加青海省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另外发放的补助需按1.5倍返还于培训单位。
十一、培训待遇
(一)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藏医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藏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社会人住培医师
1、人事关系:基地与住培医师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结束时,此合同同时终止。
2、待遇保障:
(1)国家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按2万元/人/年的标准并结合社会人住培医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2)省级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根据省级财政拨款情况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和要求统筹发放,按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培训补助标准。
(3)按实际需求安排免费住宿、免收水电暖费用。
(4)统一购买三险。
(三)外单位委托住培医师
1、人事关系:外单位委托住培医师与基地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与基地无劳动关系;外单位委托住培医师由委派单位统一管理。
2、待遇保障:
(1)国家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按2万元/人/年的标准并结合社会人住培医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2)省级财政资金生活补助根据省级财政拨款情况及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和要求统筹发放,按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培训补助标准。
(3)按实际需求安排免费住宿、免收水电暖费用。
如遇国家或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及委派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卓玛、多吉姐
联系电话:0971—8200879
地址:西宁市南山路东97号
邮编:810007
附件:1.青海省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报名表
2.推荐信(藏医专业)
3.推荐信(藏医全科专业)
                                                         青海省藏医院
                                                        2023年7月3日

青海省藏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报名表

2023年度)

注:社会人不填委培单位和委培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青海省藏医院职工需要在委培单位审核意见处由人事科盖章,外单位委派的需要填写委培单位和委培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盖公章

推荐信

青海省藏医院:

      兹有我院职工XXX男/女,身份证号:XXXX,目前所在科室:XXX,我单位同意推荐该职工报考贵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藏医专业。

单位联系人:XXXX

单位联系电话:XXXX

                                      单位全称XXXXXXXXX

                                      XXXXXX

                                   (单位盖章)

推荐信

青海省藏医院:

     兹有我院职工XXX男/女,身份证号:XXXX,为我省农牧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目前所在科室:XXX,我单位同意推荐该职工报考贵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藏医全科专业。

单位联系人:XXXX

单位联系电话:XXXX

                                          单位全称XXXXXXXXX

                                           XXXXXX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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