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藏医院202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岗)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院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共7天),并将考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见附表,为《青海省藏医院关于202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岗)考核聘用面试成绩公示表》中“备注”栏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安排
体检时间:2025年7月23日8:00(空腹)
地 点:青海省藏医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体检费500元(微信支付)。于7月23日(星期三)8:00在组织人事科(行政楼4楼401室)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请考生认真核对体检时间并按时参加,凡未按时参加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可由考生提出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4.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怀孕的须向青海省藏医院提供孕检报告(能够证明已孕医学相关证明即可),待孕期结束后与青海省藏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确定体检及其他事宜。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8.请考生体检结束后前往青海省藏医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科领取相关材料。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省藏医院官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971-8201008
监督电话:0971-8136652
附件:青海省藏医院关于202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岗)考核聘用面试成绩公示表
青海省藏医院
2025年7月16日